離婚
[說明]1.當今社會混亂的原因是婚姻失去原本該有的價值(可以隨意結婚離婚) 2.如果離婚是可行的那結婚將變得無任何意義 3.現今婚禮,男性吃虧ex當今社會很多男性,對婚禮出資甚鉅,假ˋ設A男25歲結婚,結婚費用全包(150萬)25歲只是一個剛出社會的正值青年假設A男只是普通上班族150萬幾乎是幾乎是全部家當甚至一部分是跟家裡借錢的如果三年內,女方提出離婚,A男也離婚了婚也離成了 A男將變得很難再嫁娶,因為再嫁娶,變得結婚沒有意義,因為可以隨便離婚再者,A男要用幾年的時間去存150萬? [規則]1.如果結婚了,不可以隨意離婚,那怕是你的另一半掛了(低標參照新加坡的婚姻法) 2.對婚姻忠誠,拒絕婚外情 3.假設有任何一方提離婚,另一方(沒出婚禮錢的)要拿出懲罰性的天價賠償金額EXAMPLE.男方出資100% 女方出資0%(無嫁妝擔保)且無子女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則女方要負懲罰性賠款300%(200%賠給男方.100%賠給政府) 附註:要賠款給政府的原因是,當今社會,動不動就告民事,浪費國家法律資源;使用者付費,要離婚,先繳罰款給政府陪不是因為第一,浪費法律資源(你家的事,關社會大眾啥事?)第二,把婚姻當兒戲,隨便結,隨便離,隨便生破壞社會善良風俗,理應罰款,鞭之數十,驅之別院。 回到數學問題假設男 女A:100% 0% 現今常見型B:50% 50% 修法後的常態C:0% 100% 修法後的偏激 如以上三種婚禮(家庭)出資比例假設A組合,無論誰提出離婚,女賠償男和政府B組合,無論誰提出離婚,男女都要賠錢的政府C組合,無論誰提出離婚,男賠償女和政府 當今離婚率高是因為大部分女方在婚禮費用方面全部依賴男方 男性不做冤大頭,拒簽不對等條約 4.承上,男女結婚登記,申請結婚證書前,男女雙方應各自列舉出資憑證(發票收據)政府並可以以此減免所得稅 (註:這很公平,想要在未來家家庭上有份量,就要有相對付出;不然從古代幾千年來,免不了聘禮和嫁妝)現今社會的問題是,某些經濟條件差的女方不只婚後沒有嫁妝還要掠奪男方的資源我提出這個很寫實貧窮夫妻百事哀 5.如果男女雙方婚後有子女,雙方皆不得提出離婚。有的話,坐牢 [集思廣益]若有人有興趣推動相關法令如離婚的罰則 大家可以一起努力改變社會 因為現在還沒有改變法律也可以同意這項運動遵守上面幾項條款因為還沒有法律規範所以罰款暫定為各地方天公壇